1月20日中央储备粮(稻谷)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2021第51场)
受中央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委托,重庆市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即国家粮食重庆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定于2021年1月20日10:00举办中央储备粮(稻谷)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DG2101200002。
2. 产地、年限及数量:本次竞价采购 安徽2020年产新稻谷2000吨。
3. 交货地点:重庆市江津远程码头。
4. 计划单位: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有限公司。
5. 质量要求:一是符合稻谷国标(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其中: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5.0%,水分≤13.5%(水分含量超出13.5%,按超0.1%扣0.12%的比例扣量接收,最高接收水分不超出14.5%,超出14.5%的拒收),杂质≤1.0%(杂质含量高于1.0%的,按超0.1%扣0.12%比例扣量接收),黄粒米≤1.0%,谷外糙米≤2.0%,脂肪酸值≤20mgKOH/100g。二是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06)宜存标准。三是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四是其他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 质量验收: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存储库点企业)进行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对初检合格的粮食方能入库,对初检不合格的粮食可拒收。标的粮食入库完毕后,经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质检机构对粮食质量进行检验,该检验结果作为买方验收依据。
7. 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格
1.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且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
2.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17:30前。报名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中央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试行)》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新版地储交易系统,2021年1月20日10:00通过现场或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省储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重庆市场”→1月20日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竞价采购专场。
2. 本次竞价交易每次递减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须交纳保证金16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5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于交易前一个工作日到达批发市场指定账户。合同交割完毕后,保证金释放。如合同部分交割,该合同数量的所有保证金处于冻结状态。
2. 会员入金注意事项: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进入新系统“省储中心”,点击入金,待批发市场审核通过后,点击资金下方的“交易账户:明细”,将足额保证金“转入”重庆市场。
3. 交易手续费的收取:按成交金额的0.8‰向卖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散粮到重庆市江津远程码头交货价。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入库及付款:卖方自成交之日起60天内交货完毕,数量以到码头地磅数量为准,质量以船上综合样品检验为准。初检合格后入库,双方按入库进度可分批签订《验收确认单》,买方自成交之日起一次性或分批次汇入批发市场指定账户,批发市场按《验收确认单》数量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卖方90%货款。合同执行完毕并检验合格后,收到卖方开具足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卖双方再次签订《验收确认单》,由卖方送达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在3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数量办理货款结算。
六、保证金及货款账户信息
1. 保证金和货款收款单位:重庆市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中梁山支行
3. 账 号:31-070701040008888
七、特别说明
卖方在发货前通知买方,买方安排工作人员验货后再发货。
八、其他
1. 其他事项详见重庆粮网(www.grain.cq.cn)、“2024年澳门原料网1688”官网()《中央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细则(试行)》,与此细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2. 市场交易部联系电话:023-65269777 023-65269283
国家粮食重庆交易中心
重庆市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19日
附件:1月20日中央储备粮(稻谷)竞价采购交易清单(2021第51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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