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中央储备粮(稻谷)竞价采购交易会公告(2022第372场)

发布时间:2022-05-10 14:23:45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受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委托,重庆市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即国家粮食重庆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定于2022年5月11日11:00举办中央储备粮(稻谷)竞价采购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DG2205110001。

2. 产地、年限及数量:安徽、湖北、江苏、河南2021年产稻谷3100吨。

3. 计划单位: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有限公司。

4. 交货地点: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有限公司。

业务联系人:谭淦中

联系电话:15923746153

5. 质量要求:一是符合稻谷国标(GB1350-2009)三等及以上质量标准;其中: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5.0%,出米率≥65.0%,水分≤13.5%(水分含量在13.6%-14.5%之间的按超0.1%扣0.12%的比例扣量接收,最高接收水分不超出14.5%,超出14.5%的拒收);杂质≤1.0%,(杂质超标整理达标后入库,减筛下物,筛下物由卖方自行处置);黄粒米≤1.0%,脂肪酸值≤21.0mgKOH/100g,谷外糙米≤2.0%。二是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20569-2006)宜存标准。三是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其中:黄曲霉毒素<10ug/kg,重金属镉<0.2mg/kg,铅<0.2mg/kg,汞<0.02mg/kg,无机砷<0.2mg/kg。四是其他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6. 数量、质量验收:数量以到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库地磅数量为准,质量以到重庆码头船上综合扦样检验为准。粮食到达交货地点后,买方(或买方指定的存储库点企业)进行初检,初检结果仅作为是否入库的初步判断依据,不作为验收时是否合格的依据。对初检合格的粮食方能入库,对初检不合格的粮食可拒收。如买卖双方对质量检验有异议,可委托具有国家资质的专业质检机构对粮食质量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7. 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格

1.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且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

2.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1日9:00前。报名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中央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规则(试行)》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 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新版地储交易系统,2022年5月11日11: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省储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重庆市场”→5月11日中央储备粮(稻谷)竞价采购交易专场。

2. 本次竞价交易每次递减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须交纳保证金21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20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10元/吨),于2022年5月11日9:00前到达批发市场指定银行账户,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单笔合同交割完毕后,保证金释放。如合同部分交割,该合同数量的所有保证金处于冻结状态。

2. 保证金转入: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待资金到账后,进入新系统“省储中心”的资金界面,点击用户名称下方的“交易账户:明细”,将足额保证金“转入”重庆市场。

3. 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0.8‰向卖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散粮到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有限公司仓前交货价。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入库及付款: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交货完毕。买方须于成交之日起按进度将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批发市场指定账户。当货物到达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有限公司后,由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有限公司检验人员检斤验质。

4. 结算:初检验收合格入库后,双方按入库进度可分批签订《验收确认单》,批发市场按《验收确认单》数量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卖方90%货款。合同执行完毕收到卖方开具发票后,买卖双方签定《验收确认单》,由卖方送达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在3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将剩余货款拨付给卖方。

六、保证金及货款账户信息

1. 收款单位:重庆市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中梁山支行 

3. 账    号:31-070701040008888

七、其他事项

1.卖方所发运粮食必须为2021年产新中晚籼稻,严禁掺杂陈粮及各级储备轮出粮源。严禁跨省、跨市粮源掺混发运。如有发现故意掺杂使假,转圈粮行为,买方可拒收并收取履约保证金。交易成交后,卖方需与买方签订《新粮承诺书》。

2. 本场交易细则详见“重庆粮网”(http://www.grainmarket.com.cn/centerweb/region/CQ)、“2024年澳门原料网1688”官网()《中央储备粮竞价采购交易规则(试行)》,与此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3. 会员成交后到委托方指定交货地点交货时,需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4. 各会员单位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出库难、不执行出库质量检验制度、改变定向销售粮食用途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拨打12325举报。

5. 市场交易部联系电话:023-65269777   023-65269283        


附件一:5月11日中央储备粮(稻谷)竞价采购交易清单(2022第372场)

附件二:新粮承诺书


              

 

 

 

                    国家粮食重庆交易中心

重庆市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