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公告(2023第13场)

发布时间:2023-01-09 16:19:16 来源: 作者: 浏览次数: 【字体:

受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委托,重庆市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即国家粮食重庆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批发市场”)定于2023年1月12日10:00举办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标的号:CQDG2301120001—CQDG2301120004。

2. 产地、年限及数量:安徽2020年产稻谷2130.304吨。

3. 计划单位: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有限公司。

承储库点及仓号: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有限公司6号仓。

业务联系人:谭淦中

联系电话:15923746153

4. 标的质量:以交易清单质量指标为准。有意向参与交易的会员可通过“重庆粮网”(www.grainmarket.com.cn/centerweb/region/CQ)、“2024年澳门原料网1688”官网()→资料下载→《竞价销售粮油看样单》路径,填写后加盖公章邮寄或扫描至批发市场,经批发市场审核盖章后,提前实地查看粮食实物质量和路况、出库条件等情况,确保所竞买的粮油符合自身使用用途,自主确定是否购买,并承担竞买后相应责任和市场风险。如未提前看样或看样后参与交易的,均视同认可标的质量,成交后不得再对质量提出异议。卖方出库过程中不得掺杂使假,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执行。

5. 本次交易清单附后。具体交易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如有变化,以即时公告及交易清单为准。

二、交易资格

1. 报名资格:国内具有粮油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或个人且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注册的有效会员。

2. 报名时间:2023年1月12日8:00前。报名参与交易即视作全面承认并遵守《中央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规则(试行)》和交易公告、交易清单等要求。

三、交易方式

1.本次竞价交易使用国家粮食交易平台地储交易系统,2023年1月12日10:00通过网络对委托标的依次按交易节进行交易。请报名参加竞价交易的会员按时登录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官网(www.grainmarket.com.cn)→点击网页上方“请登录”或右方“用户中心”进行会员登录→点击“交易”板块→选择“重庆市场”→“1月12日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稻谷)竞价销售交易专场”。

2. 本次竞价交易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元/吨。

四、保证金及交易手续费收取

1. 保证金的收取和释放:参与竞价交易的会员须交纳保证金160元/吨(其中:履约保证金150元/吨和交易保证金10元/吨),必须于2023年1月12日8:00前到达批发市场指定银行账户,确保有足额的保证金进行交易。单笔合同交割完毕后,保证金释放。如合同部分交割,该合同数量的所有保证金处于冻结状态。

2. 保证金转入:汇款时请备注“保证金”,待资金到账后,进入系统“用户中心”的资金界面,点击用户名称下方的“交易账户:明细”,将足额保证金“转入”重庆市场。

3. 交易手续费:按成交金额的0.8‰向买方收取。

五、交割及结算

1. 成交价格:为交易系统确认价格,即卖方承储库仓前散装车板交货价格,不含包装及整理费用,无出库费,无水、杂增扣量。如买方有包装以及整理要求,可与卖方协商,费用按照协商一致的标准另行结算。

2. 合同签订: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卖双方在交易系统内签订电子购销合同或以邮寄、扫描等方式签订,如逾期未签订购销合同,则对违约方作违约处理。

3. 付款及出库:买方自成交之日起30天内付款完毕,30天内出库完毕,若同一客户成交数量1000吨以上,则出库期限为40天;成交数量1500吨,则出库期限为50天;成交数量2000吨以上,则出库期限为60天,春节顺延7天。买方成交后将货款一次或分批汇入批发市场指定银行账户。买方在“我的合同”中点击“支付货款”来完成出库通知单申请。批发市场收到申请后,及时审核并开具《出库通知单》。

4. 结算:出库完毕后买卖双方签订《验收确认单》,由卖方送达批发市场,批发市场在2个工作日内按《验收确认单》办理货款结算。

六、保证金及货款账户信息

1. 收款单位:重庆市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2.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九龙坡中梁山支行 

3. 账    号:31-070701040008888

七、其他事项

1. 本场交易规则详见“重庆粮网”(www.grainmarket.com.cn/centerweb/region/CQ)、“2024年澳门原料网1688”官网()《中央储备粮竞价销售交易规则(试行)》,与此规则不一致的以本次公告为准。

2. 会员在交易前到委托方存储库点看样或成交后到委托方存储库点提货时,需遵守当地的疫情防控政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 本批次粮食出库后,买方不得将其作为政策性粮食重新销售给收粮单位入库,否则一切不良后果和法律责任均由买方承担。

4. 各会员单位发现以陈顶新、转圈粮、套取财政补贴、人为设置障碍造成出库难、不执行出库质量检验制度等违法违规问题的,请拨打12325举报。

5. 市场交易部联系电话:023-65269777   023-65269283

 

附件:1月12日中央储备粮(重庆直属库稻谷)竞价销售交易清单(2023第13场)

 

国家粮食重庆交易中心

重庆市粮油批发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1月9日